我单位收到位于阳春市陂面镇金龙街47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阳江市城市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阳春市陂面镇金龙街47号用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用地位于阳春市陂面镇金龙街47号。
拟规划:用地面积为78.20平方米,限建三层,允许北、南面伸发阳台1.5米(与同排房屋一致),其余方向禁飘;其余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阳春市陂面镇金龙街47号用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8日
以上内容可在阳春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或通过电话(0662-7273086)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陂面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陂面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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