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下达阳春市的任务,根据《阳春市2025年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遴选5家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作为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的作业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绩效目标。全市实施水稻病虫害防治3.7万亩次,其中实施生物防治面积不少于0.75 万亩次,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我市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项目区水稻病虫害应急处置率90%以上,水稻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100%,项目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二)资金用途。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55万元,全部用于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对参加本项目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按完成的防治面积给予补助。项目资金采用现金补助方式,每亩次财政补助15元,每造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45元。要求同一稻田在同一生长周期不能重复享受同类型项目(病虫害防治)补贴。
(三)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项目要求完成水稻病虫害防治面积3.7万亩次,仅对完成防治面积3.7万亩次实施补贴,按项目资金和补贴额度推算至少需要完成财政资金补贴防控面积12222.23亩,其中完成生物防治2622.23亩,由1家专业化防治组织承担,剩余9600亩由各作业主体共同完成。实施防控作业前,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开展服务作业,实施防控作业期间,作业主体每天向实施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报送完成面积,药后7天内,专业化防治组织要对至少5个作业垌面药后防治效果进行抽查,实施防控作业完成后,提交总结及相关报帐材料,包括发票、经村委会确认的公示后的作业面积、投入品记录、包装废弃物回收、地块信息、飞行作业轨迹、作业照片、防治效果、满意度调查。
二、申报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或防治病虫害的活动)且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植保植检信息管理专业化统防统治模块备案。
2、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具有相应的野外日作业能力;
4、具有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田间作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要求和评审
申报要求: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按《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作业主体申报材料》填写《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作业主体申请表》,撰写防治服务方案和提供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材料受理截止日前报送阳春市农业研究与技术推广中心807室(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北侧)。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662-7743369。
申报评审:执行《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作业主体遴选评审办法》。
本公告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告从2025年8月18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
附件1:《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作业主体申报材料》(样式).doc
附件2:阳春市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作业主体遴选评审办法.doc
阳春市农业研究与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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