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苏连英)

2025-08-20 09:16:27 文章来源: 本网
字体: 【    】

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1)总字第0003417/1722100142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09424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连英

2025年08月20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苏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