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产品推介项目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产品推介项目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遴选3家实施单位,参加各级展示展销活动时,我局根据活动需要选择一家实施单位,该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展示展销活动方案,组织我市农产品经营主体或收集农产品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局结算活动费用给该实施单位。
二、遴选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具有必要的人员及设施设备,有组织、参加展会的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资金来源
项目安排资金约28万元,参加各级展示展销活动10次以上。
四、须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人员、设备、业绩等)。所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盖章)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8:30日至9月9日下午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侧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谭锐华,联系电话:0662-7731706。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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