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春市2025-2027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阳春市计划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拟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年限:建设时限为一年。
(四)项目概况:阳春市范围内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3个以上,每个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年服务能力达到2万亩以上。
(五)补助标准。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投资的50%,每个新建集中育秧中心项目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二、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在阳春市内注册且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能够在阳春市范围内申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
(二)实施主体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正常,未被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的项目设计和预算书(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全部资料的,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农业农村局商量,另约定时间提供所需申报资料)。
(四)能提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计划和相关保障措施,项目竣工申报验收前需先进行财审。
(五)不能有涉黑涉恶、拖欠工资、违约等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应当在2025年9月3日起至9月9日期间到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七楼711种植业管理股递交证明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7:30。
五、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3日起至9月9日止。
七、联系事项: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联系人:卢源 ;联系电话:0662-7736182,邮编:529600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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