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94号)的要求,我社于2025年8月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开展阳春市2025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我社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了资料初审、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拟定阳春市天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阳春市2025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实施主体无法完成项目任务或放弃资格,则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确定新实施主体。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股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陈碧慧,0662-7733372;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0号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阳春市供销社2025年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评审排名表.xlsx
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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