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安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驾驶培训考试抽查情况的通报》(粤交运〔2025〕490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持续维护驾驶员培训行业秩序,我局决定从9月8日零时起对你公司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双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的培训大数据分析发现,你公司涉嫌培训记录造假,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同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驾驶技能培训及考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函字〔2024〕51号)相关要求,从9月8日零时至10月7日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你公司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双停”措施,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接受相关培训数据,公安交管部门同时暂停其新增学员的预录入业务。
二、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练员的监管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使用“跑马机”等设备造假的行为;严格依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并开展培训,不压缩培训环节,不减少培训内容,确保学员的培训时长和内容达标,提升学员的驾驶技能;树立守法经营理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双停”期间,你公司须做好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治理工作,不得擅自开展相关业务,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整改落实后请书面报告我局,经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并解除“双停”。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5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