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4)第特0000683/1010892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04849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广辉
2025年09月18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陈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