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和阳江市驻阳春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9月23日16时,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中心位于距离阳江东偏南方向约53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预计,“桦加沙”将于24日(较大可能24日上午到上半夜)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5—16级)在广东中西部沿海地区(珠海—徐闻)登陆。受其影响,23日夜间起我市风雨渐趋明显,其中24到25日,有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最大阵风14级左右,过程雨量200—300毫米、局部400毫米左右。目前阳春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生效中。
台风“桦加沙”具有强度强、移速快、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大等特点,尤其是我市刚刚遭受台风“米娜”袭击,部分地区土壤含水量饱和,承灾能力减弱,再次遭受超强台风袭击,灾害的风险性、危害性将大幅增加,防御形势十分严峻紧迫。为切实做好防御工作,市人民政府紧急决定,全市进入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市迅速动员,全力投入防风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驻阳春部队、各有关单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紧急动员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摸清风险底数,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防御抗击超强台风“桦加沙”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公众宣传和避险指引
气象等监测预报部门和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要密切跟踪台风“桦加沙”发展动态,加密会商,滚动做好台风、暴雨、江河水库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分镇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坚决做到有预警、有叫应、有行动、有核实,形成工作闭环。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气象大喇叭、铜锣等形式广泛发布公众预警,开展防台风科普宣传,引导群众主动防灾避险。
三、坚持人民至上,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各镇(街道)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以及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强化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动员,切实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落实到位,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要紧盯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屋、简易工棚、在建工地等关键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细化转移方案,做到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旅游人员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加强风险防控,抓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街道)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查险排险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扎实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沿江、沿河地区提防安全防范,全面排查水库山塘安全隐患,落实病险水库安全管理措施。紧盯桥梁隧道、高边坡、软基路段、砂土路基、填方路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好暴雨落区重要路段车辆通行安全管控。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关键时段加密人工巡查监测,及时除险加固。进一步排查各类建筑物、地下空间、低洼地、深基坑等安全隐患,对临时建筑物、塔吊、龙门吊、脚手架、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进行拆除或应急加固。排查企业厂矿安全隐患,加强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钢铁等重点企业防汛防风措施检查,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应急指挥体系畅通有序
各镇(街道)要全面落实三防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级三防指挥部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值班值守,指挥长、副指挥长必须坚守岗位、坐镇指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民兵和武警部队防汛防风突击队作用,有效形成抗灾救灾合力。要提前向灾害易发区域预置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扎实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并加强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要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和物资准备,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要加强抢险救灾综合保障,做好大灾中的应急通信工作,防止通信中断,确保指挥顺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挑重担、当先锋、打头阵,让党旗在防台风一线高高飘扬。
当前,台风“桦加沙”已逼近我市,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克服困难,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夺取防御台风“桦加沙”工作的全面胜利。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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