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拟实施对我市纳入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培育。同时根据粮食考评工作要求,拟扶持一批经营粮食生产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现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报名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支持入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项目建设年限:1年。
遴选数量:支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3个;标杆家庭农场数量3个。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粮食考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支持入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项目建设年限:1年。
遴选数量:支持经营粮食生产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1个;经营粮食生产加工家庭农场数量2个。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条件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二是财务管理规范;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四是生产服务优质;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六是社会声誉良好。(详见附件4)
三、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符合资格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前,按照申报项目材料清单整理相关资料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6楼605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四、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9 日止。
六、联系事项。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联系人:严灏;联系电话:0662-7733524,邮编:529600。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家庭农场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家庭农场申报项目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2024、2025年粮食考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阳春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pdf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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