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会议活动物资搬运、市府大院日常绿化维护和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南大道78号办公场所日常保洁及绿化维护劳务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5-11-06 16:53:29 文章来源: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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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相关会议活动的后勤服务、市府大院的日常绿化维护和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南大道78号办公场所的日常保洁及绿化维护工作,我处拟组织开展“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会议活动物资搬运、市府大院日常绿化维护和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南大道78号办公场所日常保洁及绿化维护劳务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的劳务服务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条件的劳务服务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会议活动物资搬运、市府大院日常绿化维护和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南大道78号办公场所日常保洁及绿化维护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办公家具、设备、用品、器材等相关物资的劳务搬运服务工作;

  (二)承担市府大院内的日常绿化维护劳务服务工作;

  (三)承担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南大道78号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绿化维护劳务服务工作,承担该办公场所主楼5-11楼和副楼1-5楼公共区域、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劳务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政府采购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资料内容

  (一)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二)提供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四)提供近三年来在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同类项目服务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七)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自拟);

  (八)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自拟);

  (九)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自拟)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袋外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递交时间。

  六、比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意向参选单位应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及相关原件递交至我处人秘股进行报名。

  (二)比选阶段:报名阶段结束后,我处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参选单位到服务现场进行评估。参选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劳务服务方案(含报价),并密封递交至我处人秘股进行比选。

  (三)公示阶段:比选结果经审定后在阳春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比选结果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资质、业绩、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满足比选公告文件要求评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二)中选单位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三)此次比选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四)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7736109、0662-7761135;

  (六)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解释。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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