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春人社监字〔2025〕第33-2号

2025-11-10 18:00:58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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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薪单位名称:江苏益阁新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彬

  联系电话:0512-698*****、199511*****

  2025年9月28日,周长青等3人代表到我局投诉,称是阳春文惠300MW平价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人,江苏益阁新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还拖欠他们工人工资。江苏益阁新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公告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于2025年11月10日9:00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刘能伸          联系电话:0662-7727404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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