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阳江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阳春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中下旬。
三、检查重点
(一)办学资质与培训行为:核查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违规办学行为;是否存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如违反“双减”政策规定,以非学科、文化传播、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
(二)广告宣传与竞争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宣传,如夸大培训效果、虚构师资力量等;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收费与合同规范:核查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是否公平规范。
(四)从业人员管理:核查是否严格把关从业人员资格,并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教师资质信息;是否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协议。
(五)培训材料合规性:检查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确保其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六)场所与安全管理:检查办学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特别是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监控是否全覆盖且数据存储保留30天以上;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七)登记管理与治安安全:对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检查其是否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违反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核查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存在相关犯罪记录。
四、检查方式
由各部门派出1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查阅资料(包括证照、合同、账目、教材、人员资质证明等)与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
请各培训机构立即进行自查整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培训业务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
阳春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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