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返还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注销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公示

2025-12-17 18:48:48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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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建筑项目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30天。

  由阳春市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广东祥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富康花园住宅小区一区1、2、3、4、5、6栋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1月14日竣工验收,现申请退还工人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如发现上述建筑项目仍有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662-7727404。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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