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长湖长规范设置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对我市总河长、市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后安排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
市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谦常担任,市总河长由市长张艾鹏担任,市副总河长由市委副书记梁健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飞,副市长、三甲镇党委书记陈超担任。
二、市级负责河流河长
漠阳江阳春段由市委书记李谦常担任。
潭水河市级河长由市长张艾鹏担任。
轮水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副书记梁健敏担任。
那座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徐英媚担任。
长尾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飞担任。
生风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郑振汉担任。
新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蓝瑜担任。
罂煲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李文辉担任。
黄村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蔡树华担任。
西山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三甲镇党委书记陈超担任。
镇、村级河长名单如下表,可自行下载。
备注:阳春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名单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联系电话:0662-7710929。
附件:镇村级河长名单.zip
阳春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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