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飞、柯梅娟因保管不善,原曾昭飞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开1159 曾昭飞)已遗失,现声明该证作废,公告满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昭飞、柯梅娟
2025年12月24日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0662—7753208
联系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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