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浪、肖建英因保管不善,原曾昭浪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开1161 曾昭浪)已遗失,现声明该证作废,公告满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昭浪、肖建英
2025年12月24日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0662—7753208
联系人: 张先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曾昭浪、肖建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