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及2022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情况的公示

2025-12-25 10:21:58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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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按照《阳江市民政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阳民〔2015〕25号)、《阳江市民政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阳民规〔2022〕2号)规定,经阳春市民政局初审,拟对符合条件的1家养老机构进行运营资助,现将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阳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7日);

  联系电话:0662-7778826;

  邮箱:mzjfuli@126.com。

  附件:1.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明细表.xls

                  2.2022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明细表.xls


阳春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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