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理
对阳春市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见《阳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名单》)
三、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件:阳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公示名单.doc
阳春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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