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罗才校)

2026-02-13 11:12:22 文章来源: 本网
字体: 【    】

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阳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6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才校

2026年02月13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罗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