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捐资助学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潜心育人、莘莘学子勤学奋进,助力阳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设立黄媛奖教兴学冠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一)基金名称:黄媛奖教兴学基金
(二)设立主体:阳春市海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托管单位:阳春市慈善会
(四)基金性质:专项冠名慈善基金,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阳春市慈善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办法统一监管、专款专用。
二、基金宗旨与用途
本基金以“奖教兴学、助力教育”为宗旨,资金全部用于公益慈善领域,用于奖励在阳春市辖区内公立学校(含高中、初中、小学)任职任教的优秀教师、优秀教师集体及教育领域突出贡献教育工作者(含引进到阳春市任教的外市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具有阳春市公立学校学籍(含高中、初中、小学)品学兼优、特长突出、励志勤学、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以及帮扶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提升办学条件,资助困难教师、困难学生。
三、基金管理规范
(一)资金管理:基金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户管理,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和慈善宗旨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公开透明:基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阳春市慈善会定期向社会公示基金收支、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合规运作:基金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托管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依规履职。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基金设立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阳春市慈善会反馈,联系电话:0662-7779023,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洲大道23号。
特此公示。
阳春市慈善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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