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的有关要求,八甲镇等14个镇(街)共32个行政村已完成村庄分类调整村级申请、镇级审核工作,并经阳春市村庄分类评审会研究通过,现将2026年阳春市村庄分类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公示期限从2026年3月17日至21日为止,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径向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邱文;
电话:0662-7719960;
电子邮箱:yc7730339@126.com;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72号。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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