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陈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50215,用地单位:陈建华,用地位置:春城东湖东路嘉华围墙侧)遗失,现声明该证作废,公告满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声明人:陈建华
2026年4月2日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662—7753208
联系人: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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