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阳春市众联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校前路11号阳春碧桂园商业C20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谢汝栋
你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向我局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你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关于阳春市众联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