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健安堂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在我中心日常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已停业且未按规定向我中心报告的行为。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文件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从2026年4月21日起解除阳春市健安堂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的医保服务协议。详情公布如下:
序号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营业地址
1
阳春市健安堂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
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山庄广场路37号
特此通告。
阳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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