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春湾镇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6年2月12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规划地块标高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我局对该控规进行了技术修正,并形成了《阳春市春湾镇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稿)。现将修正内容公示如下:
一、修正情况
原规划场地标高限制条件为:场地标高不得高于53.75米,现场地标高限制条件为:场地标高不得高于55.80米。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2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现场公示:地块现场周边张贴、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1088
邮箱地址:yckjghg@163.com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特此公示
附件:《阳春市春湾镇华润水泥(阳春)有限公司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稿)附图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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