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续期换证的公告

2026-06-15 11:21: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

  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阳春洪盛物流有限公司、阳春市八甲镇润华五金店等75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到期。请上述业户于2026年6月30日前往阳春市春南大道7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51-55号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告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续期换证业户(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xlsx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