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6月20日,阳江市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11日,阳江市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部署、闭环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委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把班子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各项部署要求上来。
(二)细化整改措施,闭环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有关股室梳理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全面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不漏项、责任不落空、整改不拖延。
(三)从严督导推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常态化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动态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筹推进分类整改、长效建制。常态化开展跟踪督查,实时掌握整改情况,精准开展督促指导,从严纠治整改不力、推进迟缓问题。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是按要求制定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做到每季度学习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学习研讨,包括政法业务相关内容。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了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二是落实了每半年召开1次委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制定了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四是严格落实审核把关机制,并按时限向阳春市委宣传部提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各类报告。
3.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一是落实了阳春市综治中心上墙配套制度,已制定印发《阳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汇编(试行)》。二是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综治中心业务培训3次,全面提升进驻人员素质能力。三是通过2026年阳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认真履行平安建设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职责。一是阳春市委平安办印发了《2025年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成员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平安宣传,全面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阳春市反诈中心、各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通过“反诈日志”、反诈视频等载体开展治安宣传,实现线上线下以及社区、校园、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全覆盖;根据省委平安办有关通知,已解除阳春市涉诈重点人员问题挂牌;持续加大打击电信诈骗案力度,2025年以来全市涉电信诈骗立案数和破案数实现同比下降。三是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全市划分综合网格1064个,配备网格员1065人,常态化督促指导基层网格员规范完整录入本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信息,准确填写风险等级,并对未能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研判;积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依托“粤平安”云平台,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做到应录尽录,2025年以来,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极端案事件。
5.强化舆情管控指导工作。一是2025年以来已根据工作实际印发多份关于涉稳风险防范化解的工作方案和工作通知。二是联合职能部门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2025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因舆情引发的案事件。三是提升网评员队伍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网评任务。
6.加大反邪教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反邪教意识;其中,短视频作品《守护家庭·远离邪教》获广东省“全民反邪教,聚力护平安”反邪教视频征集活动三等奖,并被“木棉雅韵”微信公众号等反邪教平台推广宣传。
7.健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在市委平安阳春建设领导小组下增设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组。专项组统筹协调、研究推动和指导督办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权益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服务工作。
8.督促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建立阳春市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相关会议3次,举办业务培训班1次。二是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登记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摸底救治救助工作,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脱控,截至2025年底,全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年度工作指标要求(体检率、长效针规律治疗率、脱落率除外)。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了每半年召开1次委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了委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一是2025年10月组织分管领导以及办公室、财会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明确“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格核查公函,确保同一接待对象在同一公务活动中仅安排一次工作餐,2025年以来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3.严格落实运动服装购置标准。一是已全部清退2020年至2024年阳春市领导干部运动会运动服装超标准购置费。二是2026年1月组织分管领导以及办公室、财会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文体活动服装购置限额。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一是落实了每半年召开1次委务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按期、按规定人员范围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安排负责人事工作同志参加阳春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组织工作业务培训班,同时要求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抓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2026年1月召开委务会研究干部事项,确定综合治理工作股股长意向性人选和扫黑除恶工作股股长意向性人选。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调整制度,原需交流调整的办公室副主任已于2025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因此不作交流调整;于2026年1月召开委务会研究干部交流调整事项,确定了新一任办公室主任意向性人选,并向阳春市委组织部提交有关干部任免资料。
3.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一是对擅自脱岗的3名同志进行约谈。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三是不定时抽查各股室出勤情况,2025年以来没有发现干部脱岗、迟到等情况。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一是2025年10月组织分管领导以及办公室、财会人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以及《阳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度,加强支付手续审核,2025年以来没有发生资金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2.规范业务接待管理。一是2025年8月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深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025年以来没有发生业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逐条逐项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落实,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原因,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着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谋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阳春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7711798;邮政信箱:阳春市府前路102号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邮政编码:529600;电子邮箱:yc7733507@163.com。
中共阳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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