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公民邹明远2宗宅地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松木岗3号和3号之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阳江市城市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邹明远2宗宅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
用地位于阳春市阳春市春城街道松木岗3号和3号之一。
原规划证:限建三至五层。
拟规划:3号用地面积119.9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4.75平方米),限建三至四层,允许西北面伸发阳台1.5米,其余方向禁止伸发阳台;
拟规划:3号之一用地面积35.20平方米,限建三层(含)以下,四面禁止伸发阳台;其余规划条件具体详见《邹明远2宗宅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4日
以上内容可在阳春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 或通过电话(0662-7753208)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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