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惠爱医院因自身经营问题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5〕131号)文件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经研究决定,从2026年7月1日零时起解除阳春惠爱医院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再结算。详情公布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1
阳春惠爱医院
阳春市马水镇石菉圩
特此通告。
阳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关于解除阳春惠爱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