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我镇组织编制了《阳春市潭水镇(阳春新钢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控规草案)。现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和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2026年7月8日
公示方式:地块现场周边张贴、潭水镇政府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公示内容:控规草案规划控制条件及相关图件。
地块地址:位于阳春市潭水镇,西至G325国道、东至规划20米路、北至新钢二路、南至翔南村河流。
规划范围面积:45.3公顷。
规划用途:规划范围内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其中三类工业用地约30.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5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5.36公顷。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具体规划控制条件详见附图。
以上公示内容可在潭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地块周边张贴栏及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查看或通过电话查询。如对该控规草案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条件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镇陈述和申辩。需要申请听证的(申请听证内容须详细陈述,且与本控规草案规划内容相关,其他如征地问题等听证申请不在本控规草案听证申请受理范围),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镇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附图关于《阳春市潭水镇(阳春新钢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jpg
潭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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