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陈明庆)

2026-06-30 10:39:02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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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粤1704行初327号,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春林证字(2012)第006114号

陈明庆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441781016011JE80038L00000001

阳春市八甲镇中田村委会

/

登记机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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