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粤1704行初327号,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春林证字(2012)第006114号
陈明庆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441781016011JE80038L00000001
阳春市八甲镇中田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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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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