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吴迪)

2026-07-03 15:24:19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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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02000387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迪

2026年07月03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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