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依法向有关用地单位或建设单位核发附件清单所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原规划许可证所依据的土地权利发生变化或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注销附件清单所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附件清单所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之日起,该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件、附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清单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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