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6-07-14 17:39:17 文章来源: 阳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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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教基〔2026〕22号)和《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阳教职〔2026〕13号),为规范、顺利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机构

  为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成立阳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和职业高中招生办公室,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

  高中阶段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对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的知情权,遵守招生纪律,及时将招生情况录入省中招服务招生平台。各初级中学要向初中毕业学生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落实输送生源职责,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充足的生源。

  (三)组织实施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4”中本贯通班招生由阳江市教育局组织;阳江市阳春博泰实验中学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阳江市教育局组织;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阳教职〔2026〕13号),今年我市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人数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招生

计划数

其中:

自主招生

其中:

统招生

其中:

指标生

备注

阳春市第一中学

2400

52

1148

1200

华中师范大学

阳春实验学校

1000

500

500

阳春市第二中学

2100

144

906

1050

阳春市第三中学

750

70

680

阳春市第四中学

1000

1000

阳春市第五中学

750

750

阳春市春湾中学

750

750

阳江市阳春博泰

实验中学

400

400

公费生

40人

合  计

9150

266

6134

2750

  (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中职学校

招生计划

备注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800

含3+4中本贯通班66人

阳春市普利时职业技术学校

800

阳江市阳春高新职业技术学校

1500

  三、招生批次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分五批次录取。

  (一)提前批

  1.中本贯通班类: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4”中本贯通班。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类(第一批次):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特长生。

  (二)第一批次

  阳春市第一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阳春实验学校、阳春市第二中学统招生和指标生,阳春博泰实验中学公费生。

  (三)第二批次

  阳春市第三中学特长生。

  (四)第三批次

  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阳春市春湾中学统招生,阳春博泰实验中学自费生。

  (五)第四批次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阳春市普利时职业技术学校、阳江市阳春高新职业技术学校。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填报我市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阳江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特长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生专业考试。本市考生及本市户籍的非本市学校考生,参加今年阳江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的,可填报我市7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阳春博泰实验中学)。

  因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填报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其中1所学校的考生,视同已同时填报上述3所学校。

  (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设3个志愿,每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4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各批次学校的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类(第一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

  2.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类根据各学校发布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3.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4.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类没有完成的招生指标转化为统招生指标。

  5.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录取办法

  在第三批次招生学校中填报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的考生,视同已同时填报上述3所学校,按分数优先确定上述三所学校录取总名单后,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所学校的录取名单。

  6.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在阳江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的学生,不得录取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二)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一在广东省中招录取平台上进行,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优先录取今年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填有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进行招生,并应优先录取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本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招收外市生源。

  六、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坚决杜绝剥夺学生的知情权和自主权,隐瞒招生计划,违背考生意愿变更考生报考志愿,变更考生信息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员工违规收取生源组织费、劳务费、回扣费,严禁向市外高中阶段学校或人员提供初三毕业生名册等相关信息。对违规违纪行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纪责任,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765822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658748,投诉举报电话:765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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