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春市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实施方案

2026-07-14 17:41:17 文章来源: 阳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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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2026年我市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安排总招生计划的50%招生指标(下称“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下称“指标到校”)。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指标分配

  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的比例直接把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办法:学校指标数=学校中考报名学生人数÷全市中考报名学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数。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生名额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必须七年级至九年级均在我市同一所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

  (二)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必须参加今年阳江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0%。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我市优质普通高中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

  五、录取办法

  (一)第一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统招生并初定录取分数线,从而初定指标生录取分数资格线。

  (二)第二步:预录指标生。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初中学校未完成指标则收回。

  (三)第三步:将收回的指标转作统招生指标,再确定各学校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并最终确定指标生录取资格线。

  (四)第四步:达到指标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其所在初中学校还有剩余指标的,录取为指标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标到校工作是一项重大招生制度改革,各中学要充分认识,准确把握这项招生改革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体现保障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指标到校工作。

  (二)落实政策,宣传到位。各学校要做好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工作,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等信息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广大家长、学生。

  (三)精心组织,公开信息。各学校要及时公布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做好本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学生调查,及时把不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基础教育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对本校被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为指标生名单进行公示,于8月15日前把公示结果报我局基础教育股。

  指标到校附件:2026年阳春市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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