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春砂仁专场推介项目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阳春市春砂仁专场推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阳春市春砂仁专场推介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220万元;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以下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四)代理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全流程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编制、单一来源论证及论证意见出具、公告发布、结果公示、质疑答复协助、合同备案等相关服务。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已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代理机构名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熟悉政府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拥有同类项目代理服务经验;
(五)代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六)与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三、参选机构须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网页截图;
(五)代理服务费报价单(结合项目预算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报出包含所有费用的包干总价);
(六)公司简介及近两年同类项目或单一来源采购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以上所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盖章)提交。
四、遴选方式
根据参选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条件、信誉度、历史业绩以及代理费报价等方面综合评判,最终择优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
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30前(逾期不再接收);
(二)递交方式:纸质材料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密封袋外须注明“代理机构遴选报名材料+公司名称”字样;
(三)递交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侧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四)联系人及电话:陈滢,0662-7731706。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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