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邹好伦)

2026-07-16 10:17:50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春府集2010)第0040383/16150010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好伦

2026年07月16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遗失声明(声明人:邹好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