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帮扶工作,有效改善存在心理困扰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优化困境儿童家庭亲子关系,阳春市民政局现就粤福童享·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第三方机构踊跃报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粤福童享·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包1:春北片;包2:春南片)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市民政局通过“广东省儿童福利业务系统”筛查确定的38名6-17周岁存在心理困扰未成年人。项目分两个包件实施,每个包件服务19名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报价单位可单独参与单个或多个包件报价。
二、主要服务内容
报价单位须按照所投包件要求,为对应服务对象及家庭提供全流程、标准化专项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别在服务介入前、项目结束后,为每名服务对象开展专业心理健康测评,独立出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评估报告》,每人前后各1份,确保评估数据真实、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二)亲子关系专项评估。分别在服务介入前、项目结束后,对每名服务对象家庭开展亲子关系专项评估,独立出具《亲子关系评估报告》,每个家庭前后各1份,全面梳理家庭互动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向。
(三)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结合未成年人年龄特点、成长困境及心理问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一对一心理咨询辅导。每名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不少于12次,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45分钟,有效疏导负面情绪,提升未成年人情绪管理能力与心理韧性。
(四)家庭关系调适服务。通过家长课堂、亲子工作坊、专项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及亲子沟通指导服务,每个家庭专项指导服务不少于5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专业沟通技巧,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三、项目实施成效目标
一是有效提升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缓解心理困扰,增强环境适应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二是夯实家庭监护教育支撑作用,补齐家庭教育短板,改善不良家庭互动模式,营造和睦稳定的家庭氛围。三是示范带动社会力量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完善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保障体系,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屏障。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包件独立报价,各包件服务内容独立、费用独立,报价单位可自主选择单个或多个包件参与报价。
(二)报价口径:各包件报价为全包包干总价,包含项目实施所需人员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资料印刷费、税费、设备耗材等项目执行全过程所有费用,项目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新增费用。
五、服务资质及质量规范
(一)人员资质要求:项目驻场及服务心理咨询师,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从业能力和服务经验,确保服务专业合规。
(二)服务规范要求:严格遵守行业服务规范和隐私保护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各项服务工作,详实记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反馈等全过程信息,为每名服务对象建立独立、完整的《个案服务档案》。所有评估报告、服务台账、个案资料实行加密存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六、项目验收标准
本项目各包件全部服务履约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阳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专项验收,验收合格需同时满足资料、数量、效果三项标准:
(一)资料验收。完整提交对应包件所有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亲子关系评估报告、个案服务档案及项目总结报告,所有资料信息完整、数据详实、逻辑清晰、手续完备,符合归档要求。
(二)数量验收。严格足额完成各项服务指标,每名未成年人一对一心理咨询不少于12次、每次时长达标,每个家庭亲子关系指导不少于5次,所有服务记录完整、有监护人或服务对象签字确认。
(三)效果验收。通过回访、问卷核查,服务对象及监护人整体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对比服务前后评估数据,服务对象心理健康水平、亲子关系质量指标提10%及以上,服务改善成效明显。
七、报价文件提交事项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7:30(以阳春市民政局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未密封、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提交地址:阳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股(阳春市春城春州大道23号)。
(三)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标注申报包件名称,全套材料包含对应包件报价单、法人登记证书、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完整后现场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爱琼,联系电话:0662-777723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阳春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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