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江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阳江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阳江市大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高等院校讲师)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8日至8月4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职教师职称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
(一)阳江市教育局人事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邮政编码:529500),联系电话:0662—3333993,0662—3333690。
(二)阳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邮政编码:529500),联系电话:0662—3333681。
二、阳春市教育局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阳春市河西街道迎宾大道91号,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658314。
阳春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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