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赖裕勇(曾用名:赖以勇))

2026-08-24 15:00:22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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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7)第特0001025/172213006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裕勇(曾用名:赖以勇)

2026年08月24日

联系电话:0662—7766105。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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