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信息确认表》予以公示,本次重点接受群众监督两类人员资格:
1. 2006年6月30日前已为公职人员的,不得享受后期扶持资金补助发放;
2.2026年1月1日前死亡或户口迁出广东省的,按政策予以核减,不再发放补助。
公示期:15天
公示方式:阳春市人民政府官网、村委会公示栏、移民村公示栏
咨询举报电话:0662-7718770
附件:《2026年度阳春市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信息公示表(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发放第19年)》
阳春市水务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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