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市区新增8套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的通告

2026-09-07 17:49:29 文章来源: 阳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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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市区停车秩序,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提高文明城市建设,阳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市区新增8套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上述设备将10月8日启动运行,以“铁骑流动巡逻+智能抓拍”模式全面上线,按严管路段、非严管路段分级管理,专门整治各类违停违法行为。

  一、严管路段管理模式

  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抓拍方式直接录入系统,生成违法记录。

  目前市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共有9条,包括府前路(始:红旗路与府前路交汇路口;终:府前路与阳春大道交汇路口)、红旗路(始:红旗路与府前路交汇路口;终:南新大道与红旗路交汇路口)、朝南路(始:府前路与朝南路交汇路口;终:南新大道与朝南路交汇路口)、东湖路(始:东湖绿道二陂;终:东沿江路与东湖西路交汇路口)、广场路(始:东湖东路与广场路交汇路口;终:育德路与广场路交汇口)、环城南路(始:城东大道与环城南路交汇路口;终:朝阳路与环城南路交汇路口)、河西绵登路(始:迎宾大道与绵登路交汇路口;终:春州大道与绵登路交汇路口)、城东大道(始:环城北路与城东大道交汇路口;终:春州大道与城东大道交汇路口)、鱼王石大道(始:阳春大道与鱼王石大道交汇路口;终:鱼王石大桥与鱼王石大道交汇路口)

  二、非严管路段管理模式

  在非严管路段,采取“先提醒后处罚”模式。铁骑首次抓拍违停车辆后,系统会自动向车主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短信,告知车辆涉嫌违停,请立即驶离;10分钟后,铁骑再次返回该路段,若车辆仍未驶离,系统将二次抓拍,届时将认定为违法停车行为并录入系统进行处罚。

  阳春公安交管部门对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抓拍的违法停放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对违法车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具体执勤警用摩托车已安装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如下:

关于启用阳春市新增8套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的通告2_02.jpg

  

  阳春市公安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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