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联动机制,多管齐下,细化流程管理,着力将问题整改打造成为理顺机制、标本兼治的过程,成为改善民生、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过程。
以上导下,建立完善巡察整改体系。注重向上借力,及时对照上级巡视巡察整改有关制度并结合全市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巡察整改有关制度,做到上下无缝对接。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中共阳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阳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阳春市委组织部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清单》、《关于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及做好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通知》、《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等制度,构建反馈规范、责任明确、督办有力、审核严格、问责严厉的巡察整改工作体制。
同时,建立巡察“回头看”工作机制并在制度上予以固化,把省委,阳江、阳春市委上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每轮市委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政治责任、整改责任情况进行再监督,目前全市共对1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73个,最大程度保证巡察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凝聚合力,督促民生事项整改落细落实。坚持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导向,阳江市巡察机构与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合力整改,进一步校准整改督查内容,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微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怨问题整改。针对两级扶贫专项巡察发现问题,阳江、阳春两级巡察整改督查组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推动主管部门对全市村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市纪委监委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条,立案查处24宗,党纪政务处分24人。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阳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整改提醒函后,市委巡察办及时将河西街道、松柏镇、陂面镇存在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河西街道、松柏镇、陂面镇等3个镇(街道)主动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进行了整改,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各类补助。针对巡察发现基层学校场所残旧问题,阳江阳春两级开展整改督查,推动新建潭水中学饭堂、水口小学教学楼,解决其教育环境差问题。近年来围绕巡察整改上下联动精神,推动办好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58件,一件件民生好事实事落实落地,巡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升。
多方把关,统筹管控巡察整改质量。坚持集中督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财政、审计、宣传、农业等多方联动,从审核整改方案、指导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重点问题整改、指导整改情况公开等入手,督促被巡察单位彻底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面上普遍性典型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别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例如,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基础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好日常整改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对项目违规、滥发津补贴、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公款私借、党风廉政建设弱化等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线索查办及日常监督;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流程不规范、国有资金资产存在监管风险等问题,移交市财政局办理牵头整改;对思想教育不规范、意识形态管理存在漏洞风险等问题,移交市委宣传部牵头整改。近5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共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31份,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移交办理问题4562个、提出意见建议135条,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997项,督促清退违规违纪款328.13万元,追回各类财政资金共429.39万元。
下情上报,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制度。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并定期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整改工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例如,就建立整改评估和督促机制方面问题,形成《探索如何建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评估机制和督促机制》调研报告,建议制定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从党委(党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评估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细化评估指标,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许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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