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25-03-26 21:23:58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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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秀坤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谦常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任命蓝瑜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陈岭春为阳春市民政局局长;任命刘文山为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张昭敏为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命王湛、杨彦彤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余秀坤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陈少明辞去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明、覃世宽、严雪琼、邓越光、陈勇、严学俊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忠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府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合水镇、陂面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图/曾繁霖  文/林桃 李宗阳)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蓝瑜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岭春为阳春市民政局局长;

  刘文山为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昭敏为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贞铎的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曾庆婵的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林华业的阳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严军的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甘扬生的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湛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彦彤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浩的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谦常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谦常因工作变动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少明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少明因工作需要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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