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庆婵,副主任刘伟明、严学俊、张衍楚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魏恒同志的辞职申请;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邓本杰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提请审议陈振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审议关惠兵同志的辞职申请;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5年阳春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副市长李文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赵丽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杨卫平、林悠辉,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合水镇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科)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刘贞禹)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9月23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本杰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陈振威为阳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免 去:
陈玲的阳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魏恒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恒因工作变动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关惠兵辞去阳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关惠兵因工作变动辞去阳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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