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镇村建设管理秩序,9月7日,春湾镇组织执法、规划、林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拆除辖区内一处违法建筑。


据了解,本次拆除点位于春湾镇那星村,该村村民于2024年底在自家房屋西北侧地块擅自搭建简易棚。经实地勘测,该违建用地面积126.75平方米,建筑面积95.57平方米,其中40.04平方米属于耕地范围,其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占地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5月13日,春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整改。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开展政策宣讲与思想疏导,当事人认可其违建事实,同意拆除。
本次拆除坚持情、理、法并重,全程文明规范、安全平稳,实现拆除工作“零冲突”。下一步,春湾镇将持续保持违法建筑整治“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强化巡查管控与普法宣传,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守牢耕地红线,改善镇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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