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简报第39期

2020-03-10 11:00:00 文章来源: 阳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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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市10条乡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近期,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严格筛选评审,我市春城街道林田村、春湾镇三乡村、春湾镇山中间村、岗美镇轮水村、合水镇大垌水村、河朗镇云帘村、三甲镇丰垌村、松柏镇云容村、圭岗镇山塘村、永宁镇造和村共10条乡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河朗云帘4.jpg

河朗镇云帘村景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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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造和村景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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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湾镇山中间村景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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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湾镇三乡村景观图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评定工作自2019年中开始部署启动,采取由县、市(区)审核推荐,市级评审,省林业局研究决定并向国家林草局推荐方式评定。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森林提质行动、公园之城行动、生态绿廊行动、森林家园行动、绿美乡村行动、生态文化行动等六大主题行动,结合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打造一批符合《国家级森林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森林乡村,扎实推动我市林业事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森林乡村的建设不仅为农村人口和游客提供休闲、健身和娱乐活动的公共区域,还为发展乡村森林旅游提供新平台,大力传播乡村生态文化知识和展示乡风文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整体风貌,为城乡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绿色生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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