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居派出所查处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对2名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近日,新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天涯区解放路某宿舍楼下有电动车着火。接报后,该所副所长刘云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许某将一辆私自改装的小牛电动车借予朋友李某,李某将电动车停放在天涯区解放路某宿舍楼一楼充电桩充电,期间电动车电池因短路自燃引起火灾,致使11辆电动车、4部空调外挂机和一辆小车车门被烧毁。民警随即依法将小牛电动车的使用人许某和改装小牛电动车电池的电动车修理人员黎某洪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黎某洪、许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黎某洪处以行政拘留15日;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许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个小火灾涉及到三个当事人,一个是车主许某,一个是把电动自行车放在楼下充电的李某(许某朋友),一个是改装电池的黎某洪。印象中,之前发生类似的火灾,都是找直接当事人,也就是李某。但这次呢,没李某的事儿,派出所的想法应该是,李某虽然把电动自行车放在这充电,也起火了。但这个地方就是集中充电的地方,没毛病啊,和他没关系。如果李某把车子放在楼梯间里,那就得承担责任了,因为法律(技术标准)上有明确的规定楼梯间是不允许放东西的。罚改装电池的黎某洪,是个挺好的导向。黎某洪作为电动车修理人员,改装了电池,这肯定是违规的,改装电池出了火灾当然得罚。罚车主,这个是本案的另一个好的导向点。从案情来分析,车主许某应该是清楚这个改装的,因此与黎某洪算是共谋,也是有责任的。除了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后续,被烧掉电动自行车、汽车、空调的,还可以打官司或协商赔偿,也是主要找这两个责任人。这个案例提醒大家,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不能随便改装。改了,如果出了火灾,那么改电池的人要受追究,车主也要受追究。另外,可以探讨的是:这个改装的电池是黎某洪自己改的,还是买了某个生产商的产品之后安装的?这个电池本身是否是不合格产品,如果是的话,还可以再追究生产商的责任。车主要注意的是:不要随便去买或配改装电池;要注意电池的保质期;电池维修的话要保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