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
许某承包经营了阳春市某加油站2021年1月许某通过某科技公司刘某(另案处理)购买并让其安装2台带“作弊”功能的加油机通过修改加油机税控主板参数 减少加油数据进入税控累计系统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该2台加油机连接8支加油枪 2021年9月 许某获知税务机关更新了税务监管系统担心其加油机“作弊”会东窗事发便与刘某商定由刘某安排技术员吴某、邱某 (二人另案处理) 为许某的2台加油机更换税控主板 “升级”后,许某在后台操作即可干扰加油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加油三次仅有一次加油记录录入税控系统 2022年5月该2台加油机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扣押 2022年7月许某故技重演再次购买安装了2台带“作弊”功能的加油机继续以同样方式偷逃税款共计偷逃税款2.5万多元 阳春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与同案人对其经营加油站内的12台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处理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 许某不服,提出上诉阳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的严惩。加油机是加油站对外销售成品油的重要计量设备,也是税务机关对加油站实施税控监管的重要抓手。法官在此提醒,合法经营是每个经济主体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诚实守信是每一个经营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商家、企业欲增加收益,应取之有道,在合法合规的销售渠道、营销方法等方面加大力度,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任何通过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做法都不可取,否则将终酿苦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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